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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

【2012-05-07  来源: 本站   查看:1/3656】  【打印文章】  【字体: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苏组通〔2012〕48号

各有关高校,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科技局:

  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更好地推进产学研合作,探索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今年拟从省内企业选聘100名左右科技企业家,到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普通本科高校担任产业教授。

  选聘对象原则上为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对象、国家和省著名企业家、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程序

1、有关高校结合本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以及产学研工作的实际需要,自主申报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岗位。

2、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研究确定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聘任名额分配(附件1),并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rcgz.jszzb.gov.cn)、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江苏科技网(http://www.jstd.gov.cn)统一发布《高校申报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2)。

3、根据岗位要求,市、县(市、区)组织当地企业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每人申报1所高校,可与有关高校预先对接)。各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共同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聘任条件的,由市委组织部将申报人员《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书》(附件3)和附件材料于5月17日前推荐至有关高校(一式三份)。

4、有关高校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根据聘任名额,确定本校拟聘产业教授人选名单,并将《拟聘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拟聘人选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于6月15日前报送省人才办。

5、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共同审核有关高校拟聘第二批产业教授名单。对审核通过人员,发文公布。省人才办颁发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证书。

6、有关高校与第二批产业教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三、工作职责

(一)产业教授职责

1、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共建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载体。

2、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科研项目研究。所在企业可专门设立科研项目,委托或协同高校进行科技攻关;推动所在企业与高校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

3、推动所在企业承担高校科研成果中试放大和产业化基地建设,积极转化高科技创新成果。
4、参与高校学科团队建设,对提升本学科水平和支撑、引领产业发展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构想。

5、参与指导研究生,为高校举办专题讲座,推动所在企业成为高校教学和实习基地,创造条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聘任高校职责

1、与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共建各类研发机构,引导和鼓励本校科研人员到企业创新创业。

2、与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合作开展科研项目攻关,并为其提供科研条件。推动高校与产业教授所在企业联合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

3、优先向产业教授所在企业转化先进科技成果。

4、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安排产业教授参与本校研究生指导工作。为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员工技术培训、继续教育等提供支持。推荐优秀毕业生到产业教授所在企业工作。

四、支持措施

1、产业教授指导的博士生、产业教授任教学院的博士生服务于产业教授所在企业的,优先列入“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省级财政给予15万元资助。

2、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对产业教授与聘任高校联合申报的科技项目和研发载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省人才办对产业教授申报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333工程”培养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五、组织管理

1、省校联动开展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组织实施,有关高校落实具体选聘管理工作。

2、产业教授实行聘任制,按需设岗、公开选聘、择优聘任、合同管理,聘期三年。聘期结束后,需重新参加申报评审。

3、产业教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具体考核工作由聘任学校负责。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产业教授,经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同意,由学校解除聘任合同。对不能履行职责的高校,不再安排产业教授聘任指标。

4、聘期结束时,省人才办对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突出成绩的产业教授予以表彰。

六、其他事项

1、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选聘条件和程序,认真审议申报材料,积极主动地做好产业教授选聘工作,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2、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科技局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产业教授推荐申报工作。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真实准确。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版本。附件材料包括:(1)目录,并标注页码;(2)学历学位、职称及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的证明复印件;(3)报名表中列举的所有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4)所在企业获得的省级以上资质、建有的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及拥有的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5)2篇重要创新性论文全文和刊载杂志封面复印件,以及报名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6)报名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7)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复印件;(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4、本通知及相关表格请在江苏人才工作网(http://rcgz.jszzb.gov.cn)查询和下载。

5、申报和选聘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人才办联系。联系人:王品亮,电话:025-83309766,邮箱:333gc@163.com

各有关高校可参照本通知,开展校级产业教授选聘工作。

附件:
1、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聘任名额分配表

2、高校申报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岗位设置一览表

3、江苏省产业教授申报书

4、拟聘江苏省第二批产业教授名单汇总表

2012年4月25日

主题词:产业教授   选聘   通知                     
抄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4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