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资〔2016〕64号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2016年苏州市级科技发展计划聚焦创新驱动战略需求,围绕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重大任务,设置企业技术创新专项、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科技人才专项、科技金融专项五个专项计划。为做好各类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并提交承诺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今年度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截至2015年底,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未结的;(2)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3)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记录的。
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今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记录的;(2)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3)完成科技统计但没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的。
各专项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附件。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推荐方法,按苏科计〔2007〕32号文确定的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推荐申报(其中吴江市调整为吴江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合并为姑苏区,其科技局列入主管部门)。申报材料需经单位所在地的市、区科技局或市相关部门审查推荐,限额申报的要进行筛选和排序,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市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时间、所需材料、纸质材料受理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请参见各申报通知。申报市级所有计划类别的项目均必须提交签名盖章的承诺书(见附件16)。
各类项目类别的申报截止时间为申报截止日期当日的17:00。截止日期后三天为开放给已提交申报的项目的退回修改期(遇节假日顺延),修改截止时间为第三天的17:00。
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启用新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系统稳定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若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给申报人员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综合服务热线:4009-360-360
申报网址:
“自主创新服务超市”(http://www.chuangxin360.com)或
“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
申报市级计划项目必须提交承诺书
来源:苏州市科学技术局